房子為什麼只有70年產權

房子70年產權是根據土地性質確定的,按法律規定,商品買入後就擁有永久權。但是,房屋卻有些不同。消費者購入房產後,對房屋實際上是擁有永久產權的,但是土地使用權卻只有70年,所以才導致房產實際產權也只有70年。土地實際上是屬於國有,所以才會有70年限制這一説法。儘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並非令人難以接受,畢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羣眾的利益為基本。

房子為什麼只有70年產權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提出: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

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所以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

1、產權交易是否有限制有沒有被抵押、涉訟、被列入拆遷範圍、土地使用權性質為集體或劃撥、屬於安居用房等不能上市交易的問題。如軍產、院(醫院)產、校(學校)產的公房,必須經原產權單位蓋章後才能出讓。

2、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利在同等條件下,房屋的承租人具備優先購買該房屋的權利,所以必須得到該承租人不購買房屋的書面承諾,或是等租賃關係結束後再購買該套房屋。

3、注意房屋用途限定買房自住者可不必在意這一點,但如果是準備買房用作營業或辦公,則應注意房產權證上的房屋用途限定。若該套房屋不能用作辦公,就只能望“房”興歎了。

4、房改房成本價未補足以前許多職工購買原產權單位的住房時,都是以優惠價或標準價購買的。所以,如果購買的是當初以優惠價、標準價購買的公房,那麼就要確認該房屋是否已按成本價補足費用。

5、不能買集體土地房屋根據國家政策規定,集體土地上的農民房屋,只能在本鄉本土的範圍內進行,不能直接賣給城市居民。

6、鄉產權房屋(又稱小產權房屋)需經國家批准,徵地開發,只有待土地性質由集體變為國有時,才能在二級市場上進行房產交易。有些城中村的房屋以較低的價格吸引城市居民購買,聲稱可以辦理房產證。而實際上,此類房產證是鄉村集體發放的,不具備上市交易的條件。這類房屋一旦遇到糾紛或拆遷問題,購買者權益很難得到保障。

7、長期未辦房產證的房子如果購買的房子已經有多年的房齡,而房主只有購房合同和發票,一直未辦理產權證,這類房產很可能因為開發商的問題,導致最終無法辦理產權證。這個時候買方要仔細查詢,到底是因房主不願意繳納税費而未辦理,還是房子存在其他問題,導致無法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