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士證報考條件

藥士證報考條件

藥士證報考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有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有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

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指國家教育和衞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比如報名參加2019年衞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12月31日。

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户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執業藥師證是藥監局發的,屬於執業資格證書,根據相關規定,有執業藥師證才可以為患者提供藥品諮詢和藥事服務。

有執業中藥師證才可以賣中藥飲片,零售藥店和醫院藥房營業期間必須由執業藥師指導用藥。

執業藥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證書》並經註冊,在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中執業的藥學技術人員。

從事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藥學服務的單位,應當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執業藥師。

國家藥監局負責對需由執業藥師擔任的崗位作出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