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破產製度的意義是什麼

個人破產製度的意義是什麼

1、有助於構築我國的破產製度體系,使其更具有合理性。

2、有利於保障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有序健康發展。隨着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最終確定,目前我國個人的商行為在全國遍地開花,各種個體經濟相繼建立,但由於其規模小、資金有限,個體經濟又很容易遭到市場競爭的淘汰。一旦這些個體企業被淘汰,其債權債務關係又無法按照法人破產程序予以消滅,導致近些年來暴力追債事件層出不窮。因此,如果在我國建立相關的個人破產製度,允許個人經營失敗之後在保留最基本的自由財產前提下進入破產程序,無疑有利於整個社會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

3、有利於維護消費信貸,滿足社會發展需要。1997年的亞洲金融危機之後,為了恢復經濟、深化改革我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拉動內需的政策,同時為了鼓勵消費,開始允許銀行辦理個人消費貸款。一方面個人消費信貸的出現確實對我國經濟的持續穩定發展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對金融危機之後經濟的恢復也有着良好的促進作用;另一方面,這種寅吃卯糧的做法也導致了個人負債的增加,容易產生市場的虛假繁榮,人們開始承受越來越重的債務負擔。個人破產製度的建立一方面可以保證債務人留有生存必需的資金、生產資料,否則,一旦出現無法還貸的情況,其所有財產可能都會被依法變賣抵債。另一方面,破產的壓力也會使很大一部分自然人不敢惡意貸款消費,即使單純從名譽上考慮,被宣告破產對每個人來説都很可能會成為自身發展的阻礙因素之一。因此,可以説個人破產製度是個人信貸業務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

4、順應了全球經濟一體化發展的趨勢。作為世界經濟的發展趨勢,全球化在進入21世紀以來獲得了更迅猛的發展,地球村的形成使各個國家之間的聯繫更為緊密。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後,我國與國際經濟之間的聯繫也日益加強,國際市場對我國的影響力日益加大,這由美國的次貸危機對我國造成的危害就可見一斑。經濟交流的不斷深入,各國之間經濟糾紛的不斷產生必然要求各個國家適用相同的法律制度。個人破產製度作為國際上重要的法律制度之一,理應成為我國《破產法》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建立個人破產製度是國家化趨勢,與世界成功接軌的必然結果。“一個有序的市場經濟是一個完整法律體制的反映,個人破產製度的建立,能夠填補破產法在此處的空白,加強國際交往,使我國市場經濟進入國際化,與國際規則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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