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根據什麼定價

1、法拍房按與被執行人議價:

法院在拍賣前,與申請執行人、被執行人雙方進行協商,確定一個雙方都認可的價格。這種情況適用於涉案當事人不多,協議結果容易達成一致。如果協議價格合理合法,就會作為房屋的參考價格。如果被執行人不配合議價或者下落不明,案件涉及眾多當事人且意見不一致時,法院就會考慮採取其他方式。如果遇到這類以協議價作為評估價的法拍房,必須在參拍之前知道法拍房的真實市場價,否則很可能會高價買到低價法拍房。

2、按評估公司估價:

評估公司,是指專門評估房產價值的有關機構。為了避免人為因素擾亂評估價格,法院會採取搖號方式選擇評估公司,最大限度的保障司法公正。評估公司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中會詳細記錄評估房產的具體情況、評估方式、評估標準、評估結果,以及其他有效期等信息,內容詳實,準確性高達85%。

3、按網絡詢價:

網絡詢價只需要法官登錄平台,按照相應的欄目填好信息,即可自動生成評估工具。由於房屋的價格影響因素較多,網絡數據更新速度也未必能跟上市場變動。

4、按定向詢價:

定向詢價的對象一般為房管局或者其他政府機構。法院會出具法拍房的詢價函,詢價函中會寫明詢價要求以及相關信息,被詢價的機構會在指定期限內給出結果。定向詢價的方式目前比較少用。

法拍房根據什麼定價

1、法拍房之所以價格比市面上的房子價格低,主要是因為根據拍賣的相關規定,起拍價一般比評估價低20%。不過這個價格只是起拍價,並不是最終的成交價格。

如果説,只有一個人參與了拍賣,那麼這場交易,就可以按照起拍價進行。如果參與拍賣的人比較多,熱度比較高,最後還會出現以高於市場價的價格來拍下這套房子。

2、此外,還有一點是關於房子的合同問題。因為房子是依法拍賣的,所以會和其他房子不一樣,可能會涉及到很多產權或者其他糾紛,甚至有很大一部分的人,在依法購買法拍房且拿到房產證之後,房子的原住户卻一直遲遲不肯搬出去,造成自己千辛萬苦買房讓別人住的局面,勞心勞累,影響正常的工作和生活。

3、房子的產權問題。按理説,房子在拍賣前,就得進行公示,但是有些拍賣房為了能早點賣房還債,就沒仔細調查過房子的產權問題,甚至有其他的問題也不會提前告訴競拍者,等到競拍者拍下房子,交完錢之後,才發現房子辦不了產權,以為的住宅變商用等等很多問題才爆出來。甚至連明星成龍位於北京現值5億的豪宅,就是因為沒有辦理房產證的問題,2020年也一度險被拍賣。

4、買賣不破租賃。有些法拍房的原住户,因為種種問題違約導致房子被拍賣,為了減少損失,他們就會想出一些損招兒,找個親戚籤一個長期租約。在“買賣不破租賃”下,要麼買的房子他人一直住的,要麼自己還得額外再掏一筆錢賠償給租户,或者申請勞動仲裁等,也比較耗費時間。

5、房子的税費問題。買賣房屋的各種税費,有些房子的各種税費就要再交個幾十萬也不是沒有出現過。另外就是有些房源,因為糾紛問題長期沒有人居住,像物業費啊,水電啊等等,也需要提前去跟物業問清楚,協議好這筆錢是誰來補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