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是什麼

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是什麼

無形資產攤銷是對無形資產原價在其有效期限內攤銷的方法,包括直線法、生產總量法和加速攤銷法。現行的企業會計制度對無形資產攤銷是這樣規定的: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直線法又稱平均年限法,是將無形資產的應攤銷金額均衡地分配於每一會計期間的一種方法。

其計算公式如下:無形資產年攤銷額=無形資產取得總額/使用年限,這種方法的優點是計算簡便,易於掌握。

缺點是就符合會計的客觀性原則和配比原則的要求而言,不夠理想。

對穩定性強的無形資產,如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適合採用這種攤銷方法。

產量法是指按無形資產在整個使用期間所提供的產量為基礎來計算應攤銷額的一種方法。

它是以每單位產量耗費的無形資產價值相等為前提的。

其計算公式如下:每單位產量攤銷額=每期無期資產攤銷額=每單位產量攤銷額×該期實際完成產量,如果無形資產在整個使用期間所提供的工作量可以採用產品的生產產量或工作時數等進行確定,則適合使用這種攤銷方法。

加速攤銷法是相對於每年攤銷額相等的勻速直線攤銷法而言的,是無形資產在使用的前期多計攤銷,後期少計攤銷,攤銷額逐年遞減的一種攤銷方法。

採用加速攤銷法,目的是使無形資產成本在估計使用年限內加快得到補償。

加速攤銷方法有餘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