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經歷怎麼寫

教育經歷怎麼寫

1、教育背景:按照時間倒序排列,只寫大學和以後的教育經歷。學業課程,列出你所讀的核心課程及與所聘崗位有關的主要課程,一般不超過10項;學業成績一般無需標註,除非所聘單位有要求。如果你做過與你現應聘崗位有關的課題研究項目,可列出並作簡單介紹,前提是研究報告或論文裏有你的署名。

2、獎項和證書:所獲獎項最遠追溯到大學,按照時間倒序排列,部分特殊獎項可簡述獲獎原因;獎學金,列出校級和以上級別的即可,不用寫金額;證書貴在精不在多,標明獲得的時間,如果你有很多的證書,建議進一步地細分類別,歸為IT技能證書、語言能力證書、職業技能證書等等。

3、校內工作情況(學生會、社團等):如果曾擔任過學生會部長、社團部長、班長等職務,或者有過組織策劃大型活動的經歷,可在簡歷中按時間倒序列出;在職務頭銜後,選擇1-2件你幹過的特別閃光的工作加以簡述;用前後對比法説明你的工作給團體或活動帶來的變化,如能數字化體現最佳。

4、結束階段:仔細檢查:簡歷作為你的門面,千萬不要有一些錯誤信息。在將教育背景寫好之後,一定要多次檢查,看一看有沒有錯別字,時間是否正確,再三確定後,就可以了。

關於教育經歷怎麼寫內容的介紹就到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