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從什麼時候開始還貸

期房是在放款的次月開始還貸款。在期房已經交付辦理了房產證並辦理了抵押登記之後,期房按揭貸款就是相當於現房的。

購買房子時所辦理的貸款手續其實只是銀行預先進行的審批,等期房拿到預售許可證之後才會正式進行放款,放款的次月才開始還款

期房從什麼時候開始還貸

期房在還貸期間是允許轉讓的,但因為還存在房屋的買賣關係和借貸關係,因此轉讓必須徵得開發商和貸款銀行的同意。開發商和貸款銀行同意轉讓的,需要轉讓人,開發商與受讓人共同辦理預售預購登記的變更手續,並與貸款銀行變更借貸合同的當事人。

情況一:付清全款時的權益轉讓如果已付清全部房款的,可與第三方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並書面通知房產商。第三方與開發商重新簽訂購房協議,權益轉讓。

情況二:仍在還房貸中的權益轉讓如果在銀行有抵押貸款且貸款尚未還清的,可根據《擔保法》49條規定:抵押期間想轉讓的話,應通知銀行並告訴第三方轉讓物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至於銀行貸款既可一次性還清後再轉讓,也可辦理轉貸手續,由第三方繼續還貸都可以,當然雙方不要忘了簽訂合同權益轉讓書。情況三:未全部付清房款的權益轉讓如果未全部付清房款,比如連首付都還未交齊的情況,第一預購人需徵得開發商同意,與開發商辦理變更手續,並向開發商交一部分轉讓費用。

也就是説,要從法律上解除在預售合同中與開發商形成的權利、義務關係,而由權益轉讓中的受讓人繼受,開發商重新與第三方籤期房購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