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深圳買房條件

根據深圳購房政策規定:非深户(外地人)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繼續按照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證明方可購買商品住房的規定執行。這裏的社會保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中的任意兩個險種。

外地人在深圳買房條件

1、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入户未滿3年的,在符合其他購房條件前提下,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在本市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按照《關於進一步促進深圳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2016〕28號)第四條有關規定,限購1套商品住房。

2、《通知》所稱社會保險是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中的任意兩個險種。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單身人士(含離異)在購房之日前3年內出現社保斷繳但不超過3個月(含3個月)的,如在購房之日前5年半內累計在深圳市繳納社保滿60個月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的,可以購買商品住房。連續繳納和累計繳納均不含補繳情形。

3、在深圳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連續繳納36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證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連續繳納60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税或社會保險證明,且符合其他購房條件的,可以購買商品住房。相關執行標準參照本條第二項。

4、疫情期間無法按時繳納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完成補繳的,視同連續繳納社保,其斷繳、補繳情形不計入購房社保要求審核。

5、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只有一個人符合購房條件的,購買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記在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或雙方名下,不得單獨登記在不符合購房條件的一方名下。

6、通過贈與形式轉讓商品住房的,受贈人應當符合《通知》規定的購房資格。如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完成公證或申請辦理不動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可按原政策繼續執行。

外地人在深圳買房能貸款。規定如下:

1、貸款條件

必須在深圳連續繳納公積金六個月以上,在深圳社保連續繳納十二個月以上。

2、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的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公積金賬户餘額X14倍。另外,還要滿足不超過最高額度的要求,目前深圳公積金貸款限額,個人在50萬,夫妻在90萬。

3、貸款利率

如果是職工家庭,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5年以上為3.25%,5年及以下為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