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一定要公證

法律沒有規定必須公證。如果當時能過户的話,完全不需要去公證。如果當時不能過户,可以去公證下。經過公證證明,國家證明它的真實性、合法性,即產生法律上的證據效力。人民法院審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調查證據時涉及某項文書,而這項文書業經公證證明,即應確認其效力,可以直接採證。

二手房買賣合同是否一定要公證

1、那首先提出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並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需進行公證受理。公證部門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需進行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部門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要出具公證書。公證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准的格式製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費用:交房產價值3%契税、房產價值0.8%交易手續費、房產價值2%公證費。

公證書的有效期一般分為3類情況:

1、公證書中未規定的,有效期由公證書的使用部門單方規定,公證處一般不作規定。一般民事類公證如出生公證、結婚公證、親屬關係公證、學歷學位公證、駕駛證公證等就屬於這一類。申請人應該注意向公證書的使用部門諮詢公證書的有效期;

2、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規定了有效期的,公證書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託書》中規定的委託期限為三個月,那麼該《委託書》的公證書的有效期限也為三個月;

3、公證書中被證明的法律行為或文書也沒有規定有效期,但是該法律行為或文書存在不確定狀態的,公證書的有效期視具體情況而定;如經公證的合同,合同雙方後來協議解除了合同,那麼該合同的公證書就歸於無效了;又如經公證的房產贈與合同,因為贈與雙方沒有及時辦理過户登記手續,後來贈與人死亡,無法過户,贈與合同落空,贈與公證書也無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