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忘的雅稱

遺忘的雅稱“忘記”、“失憶”等。

遺忘的意思將過去發生或經歷的事情忘記。一件事情是否會被忘記取決於這件事的經歷次數、引發的個人感情、發生的時間長短和人體本身的狀態都有着關係。大家普遍認為相對於記憶來説遺忘是一種被動狀態,人們是為了記住某件事或者某個人而重複回憶,重複想起,而不經常想起的事物會隨着時間慢慢淡化。

遺忘的雅稱

為了記住重要的事物,人們也想了許多的方法。日常生活中,通過書寫日記來記錄當天的事情,設置備忘錄等。在學習方面,通常會集中精力,反覆複習,理解知識點進行記憶或者羅列框架進行記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