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驗收的標準是什麼

法定的交房條件。法定的交房條件是指按照法律、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應具備的交房條件,即該商品房應獲得單體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文件以及規劃、消防、人防、燃氣管道、電梯等專項驗收合格文件,最後應獲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

房屋驗收的標準是什麼

即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條件,比如是毛坯交房還是帶裝修交房、是進口的電梯還是國產的電梯、小區有哪些配套設施等等。對於商品房不具備交房條件的,購房人可以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實際履行買受人所購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出現問題,如果通過加固等能夠修復,且確保建築物安全的,買受人可以請求出賣人依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內容履行義務。實際履行是我國合同履行的一項基本原則,是一方違約以後另一方可以採取的一項主要補救措施。

但要考慮違約方能否繼續履行及其繼續履行的合理性,如果違約方確無力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將會付出更大的代價等,均不宜採取此種補救措施。

解除合同在房屋出現地基基礎工程及主體結構工程質量問題後,難以通過修復辦法解決的,買受人可請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一種較嚴厲的措施,一般禁止當事人在沒有任何法定或約定根據的情況下任意解除合同。

違約金及損害賠償出賣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買受人不論是請求實際履行還是解除合同,均不影響請求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及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房屋驗收的時候,業主要結合開發商確定的規劃查看小區的規劃是否作了變更;還要結合上的附圖及有關配套設施的約定查驗實際交付的房產與約定是否一致;最後要細緻的進行驗房,找出存在的問題並要求開發商予以整改或者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