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辦是什麼單位

行政事業單位。

編辦是什麼單位

編辦是一個行政事業單位,全稱是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屬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二級局或下屬機構,負責本轄區範圍內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的確定和指標分配。其職能主要是審核行政部門的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崗位結構以及行政編制總額。審核事業單位機構設置及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標準等。所以行政事業單位的編制及待遇都可能要經過編辦的審核。

事業單位,一般指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衞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社會組織。事業單位一般不以盈利為直接目的,其工作成果與價值不直接表現或主要不表現為可以估量的物質形態或貨幣形態。 事業單位是相對於企業而言,事業單位包括一些有公務員工作的單位,是國家的分支。我國的公立學校就是最典型的行政事業單位。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政策法規,組織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管理和指導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監委機關,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全市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工作。

(二)組織擬訂全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市委、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各縣(市、區)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指導縣(市、區)、鄉鎮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

(三)協調市委、市政府各部門的職能配置及其調整。協調市委、市政府部門之間以及市直部門與各縣(市、區)之間的職責分工。

(四)審核或審批市委、市政府各部門及各部門派出機構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審核市人大、市政協、市監委和市級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的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五)審核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副科級以上機構設置和調整事宜;審核各縣(市、區)人大、政協、監委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機關副科級以上機構設置和調整事宜;審核各縣(市、區)、鄉鎮機構編制分類;負責需要承辦的中央和國家機關、省垂直管理部門或雙重管理部門(單位)機構編制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