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可以休多少天

產假可以休多少天的答案是:98天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1)產前假: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向單位申請並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

(2)哺乳假:哺乳假: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並且在女性生育之後,嬰兒一週歲內,每天都兩次的授乳時間,每次30分鐘,可以合併使用。

(3)保胎假:醫生開證明,按病假待遇。考慮到各地的實際情況有所不同,建議準媽咪到當地相關部門諮詢清楚,以免擺烏龍。

萬事難以預料,許多準媽媽懷孕初期都是心情焦躁的,當然大部分人都是心情愉快的。因此,不論焦慮或者開心,許多準媽媽都想要提早開始休產假在家安心養胎,而非臨產前才休產假,免得出現預產期提前,早產等狀況,讓人措手不及。那麼,產假能夠提前休嗎?媽媽們的心願能夠被滿足嗎?

一般規定的情況下,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按道理來説,產假是不可以提前休的。如果經過醫院檢查鑑定沒確定預產期提前,則可以憑藉相關證明提前開始休產假,開始安胎待產。但是每個地區每個單位具體的規定不盡相同,還是要根據當地的情況來判斷。

產假可以休多少天

忙碌的職場女性難得因為生寶寶而回歸家庭,寶寶出生的前三個月也是關鍵時期,這個時候爸爸媽媽應該多陪在寶寶身邊,建立起信賴感。於是,很多女性就希望延長產假在家陪孩子,究竟產假申請能延長嗎?

首先,產假原則上是不能延長的。按國家規定,普通職工順產假期享受98天的假期。但是如果你的假期正好碰上過年、國慶等法定節假日,你有權多享受法定節假日的期限。另外,如果你是難產者,憑證明多申請15天假期。晚婚晚育者,產假可以申請延長30天。除此之外,其它情況基本不允許延長產假。

國家雖然有一套統一固定的法律,但是很多省市依舊會按照自己的地方標準或者地方習慣來進行更加細緻的規定。再進一步,涉及到用工制度、勞動權益、婦女產假等問題。一旦你進了這家公司或者單位,就表示你國家的一般默認接受它的條款。那麼,是所有的單位產假標準都是一樣的嗎?

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如果你所在的是國家公務部門或者事業單位,產假的標準自然按國家的一般規定來實施。即產假98天,產前休15天,晚婚晚育者,延長30天。但是如果你所在的是外企或者私營,產假的具體天數和假期安排,則是要符合公司要求的,由於外企和私營企業都是按勞分配,所以許多準媽媽都會前後減少假期天數,以求保全自己的職位或者工作。減小懷孕給事業帶來的衝擊和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