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的發明者是誰

紅綠燈的發明者是誰的答案是:納伊特

紅綠燈的發明者是誰

紅綠燈的發明者是納伊特。1868年,英國機械工程師納伊特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區的議會大廈前的廣場上,安裝世界上最早的煤氣紅綠燈。由紅綠兩以旋轉式方形玻璃提燈組成,紅色表示“停止”,綠色表示“注意”。

在十字路口,四面都懸掛着紅、黃、綠、三色交通信號燈,它是不出聲的“交通警察”。紅綠燈是國際統一的交通信號燈。紅燈是停止信號,綠燈是通行信號。交叉路口,幾個方向來的車都彙集在這兒,有的要直行,有的要拐彎,到底讓誰先走,這就是要聽從紅綠燈指揮。紅燈亮,禁止直行或左轉彎,在不礙行人和車輛情況下,允許車輛右轉彎;綠燈亮,准許車輛直行或轉彎;黃燈亮,停在路口停止線或人行橫道線以內,已經繼續通行;黃燈閃爍時,警告車輛注意安全。

綠燈信號是許可信號。根據《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綠燈亮時,允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車輛不得妨礙放行的通過車輛、行人。

紅燈信號是絕對禁止通行的信號。紅燈亮時,禁止通行。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放行車輛和行人通行。紅燈信號是具有強制含義的禁止信號。遇到此信號時,禁止車輛必須停在停車線外,禁止行人必須在人行道等待放行。機動車待放行時,不準熄火、開門,各種車輛駕駛人不準離開車輛;自行車左轉不允許大車在路口外繞行,直行不允許右轉繞行。

當黃燈亮起時,已經越過停車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黃燈信號的含義介於綠燈信號和紅燈信號之間,既有不允許通過的一面,也有允許通過的一面。當黃燈亮時,它警告司機和行人通行時間已經結束,很快就會變成紅燈。你應該把車停在停車線後面,行人不應該進入人行橫道。但是,如果車輛因為離停車點太近而越過停車線,可以繼續通過。已經在人行橫道上的行人應該儘快通過,呆在原地,或者回到原地,這取決於即將到來的交通。閃爍警告信號燈為持續閃爍的黃燈,提示車輛、行人通過時要小心,確認安全後通過。這種燈沒有控制交通前進和通行的效果,有的掛在路口空,有的只在夜間紅綠燈停止使用後使用黃燈和閃光燈,提醒車輛和行人前方有路口,要謹慎駕駛,謹慎觀望,安全通行。在閃爍警示信號閃爍的路口,車輛和行人通過時,應遵守確保安全的原則,同時也應遵守沒有交通信號或交通標誌控制路口的交通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