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子契税如何繳納

1、納税義務發生時間

契税的納税義務發生時間是納税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2、納税期限

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契税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税款。

3、納税地點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徵收機關繳納。

4、徵收管理

納税人辦理納税事宜後,徵收機關應向納税人開具契税完税憑證。納税人持契税完税憑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應向契税徵收機關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契税徵收機關依法徵收契税。

買賣房子契税如何繳納

按照現行契税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税率,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執行;户型面積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減半徵收,即實際税率為2%;所購住宅户型面積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徵收,退税受理如下:

1、受理、審核。徵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齊全後,應當場受理退税申請,並審核納税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2、批准。經查實,對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税意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後開具退税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後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退税手續。不符合退税條件的,徵收機關應及時做出明確答覆和解釋。

3、對退還部分税款的,納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請審並開具完税證後,經辦人再開具退税憑證,辦理退税手續。

4、歸檔。經辦人將退税憑證(第五聯)、《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第一聯)等退税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