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權證辦理流程

不動產權證辦理流程

不動產權證辦理流程:登記申請:尚未登記的和繼承、遺贈、產權發生改變的不動產由當事人到不動產登記機構辦公場所提出登記申請。提交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明、不動產的產權和來源證明等。登記機構接到申請以後要對產權資料進行核實,而且對於房地產、土地附着物等進行實地查看核實無誤以後登記。

1、辦理不動產登記需要的材料:登記申請書;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2、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與他人利害關係的説明材料;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3、不動產權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

4、當不動產登記機構完成登記後,依法向申請人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

5、當事人持有不動產權屬證書,就能夠證明自己是不動產權屬證書登記的物權的權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