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賣是否構成詐騙

一房多賣是否構成詐騙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一房多賣到底是屬於民事糾紛,還是構成刑事案件中的合同詐騙罪,最關鍵的還是要從賣房者的主觀方面和客觀方面來區分。如果買房者主觀上只是為了獲取更高利潤,並無非法佔有兩筆房款的意圖,其詐騙行為應屬於民事糾紛範疇。如果能夠認定行為人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且是利用合同的形式進行詐騙,則應認定為合同詐騙罪。

一房多賣是否構成詐騙

1、已經完成過户的購房者將獲得商品房所有權。凡是辦理登記過户手續的購房人,已經合法取得該房產的所有權,其他購房人無法再要求過户。另外,如果辦理過户的購房者被認定為和賣房人惡意勾結過户,其他購房者則可以主張該過户手續無效,房屋交易無效。

2、沒有完成過户手續的購房人可追求賣房者違約責任。由於僅僅完成了購房合同簽訂,但房屋所有權並沒有過户。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即使付了全款,也只能追求違約責任。

購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進行預告登記,以制約開發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進行抵押。預告登記後,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處分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

1、審查房屋是否具有合法的產權:通過房產管理部門看產權有無爭議,防止假產權證,避免一房多賣,或是無證的違章建築。

2、審查房屋產權的真正歸屬:看產權證上業主姓名與售房者身份是否一致,有無其他共有人。防止無權的人或者是部分產權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售房屋。如果是夫妻或家庭成員共有的,或繼承人共有的房屋,那麼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共同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共有人不能到場的,應當出具公證委託書。因為依照法律規定,未經共有人同意,部分共有人擅自轉讓共有財產所簽訂的買賣合同一般是無效的。

3、審查房屋產權轉移是否受到限制:看房屋有無被司法機關查封,有無被抵押,是否是允許上市交易的經濟適用房,近期是否被列入拆遷範圍等。房屋的用途是民用還是商用。土地使用權是出讓還是劃撥,出讓土地使用年限還有多長,是否划算,是否是農村集體土地,因為現行法律法規還不允許城市居民購買農村集體土地上所建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