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購房有什麼優勢

1、全面判斷房屋和小區。經過前期的開發建設,冬季大部分房子基本已經封頂,是現房,百姓在樓盤看到的是房子的原始面貌,能直接、客觀地看到材質、原料、施工質量等,不像在樣板間只能看到華麗的表面。面對建成的樓房,其存在的瑕疵就會顯現出來。如樓面是否裂縫,牆壁是否起皮,棚頂是否漏水,都一覽無餘。

2、採光、通風、供暖更易判斷。進入冬季,日照時間短,房屋的採光問題就很突出了,這時看房也比較容易發現樓間距是否足夠大。有些小區的樓間距雖然符合標準,但是由於朝向度數不合理,周邊建築物,特別是處於左右兩側位置的建築物遮擋等,使得一般樓層實際採光時間大打折扣。再説通風,雖然通風好不好其他季節也能看得出,卻也不如冬天這麼明顯。因為冬天的房子一般都關窗,如果此時通風效果能達到預期,那其他季節就不用操心了。而供暖就更不用説了,北方暖氣是否到位,只有冬天才能判斷出來,南方也只有在這個時候才更好判斷房子外牆的保温效果。

3、年終優惠更實在。很多開發商會因年底資金迴流問題,利用優惠措施、利好政策等開展年底促銷。為配合銷售,開發商會在這個相對較淡的季節,推出一些特價房、好户型等吸引後一撥購房者。這時,雖然在售樓盤相對減少,但是購房者卻能夠買到能省不少費用的尾房,提高購房性價比。

冬季購房有什麼優勢

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唯一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説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2、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個共有人,如有繼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還有夫妻共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共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況下一般是無效的。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注重過户手續,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一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説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一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二手房買賣中買受人應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質,看是劃撥還是出讓,劃撥的土地一般是無償使用,政府可無償收回,出讓是房主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買受人對房屋享有較完整的權利。還應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個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來年,對於買受人來説是否還應該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權為70年商品房的價格來衡量時,就有點不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