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要和需要的區別

一、從詞性、詞義上區別:需要:動詞 應該有或必須有的。 名詞 對事物的慾望或要求。 須要:助動詞 一定要有。區別:“需要”可作動詞,也可作名詞;“須要”只能作動詞。

二、從用法上區別: 強調重點不同,“需要”強調對可見可感物件的要求,主體與客體之間有這要求與被要求,使用與被使用關係。 “須要”強調事理上的必要,一般不用在對具體物件的要求上。

須要和需要的區別

三、“須要”是“一定要”、“必須要”的意思。四、“需要”常表示“應該有”或“必須有”的意思。

就現在的使用情況而言,近些年“需要”的使用範圍逐步擴大,目前“需要”已經基本可以代替“須要”來使用。概括起來説,“需要”的使用範圍大,而“須要”的使用範圍小。“需要”的使用範圍包含了“須要”的使用範圍。

須要和需要的區別 第2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