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科目四考試內容

駕照科目四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理方法、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理知識等。科目四又稱科目三理論考試、駕駛員理論考試,考量的是車德。

駕照科目四考試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人考試,是中國內地居民申領及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唯一合法取得方式,其考試內容總共分為三個部分,亦稱三個科目,分別被簡稱為科目科目科目三,需要三個科目都通過後才有資格換取駕照。

其考試內容以及合格標準全國統一,各地方可根據不同準駕車型規定相應的考試項目以及確定扣分和不合格的情況。

補考説明:科目四未通過不需補考前面考試通過項目,可以自行預約進行補考,補考不需交補考費用。

安全文明駕駛理論考試沒有預約限制,但是駕駛技能准考證明的有效期為三年,申請人未在有效期內完成考試的,已考試合格的科目成績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