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多少歲算婦女?

法律規定多少歲算婦女?的答案是:14歲以上

司法解釋中定義14歲以上的女性稱為婦女,未滿14歲的男女稱為兒童。刑法在第二百三十六條的強姦罪中對婦女的界定為,不滿十四歲的為幼女,而十四歲以上則歸屬於婦女的範疇。

法律規定多少歲算婦女?

而在現實生活中,婦女常指有孩子的女性,大於14週歲稱少女,14歲以下(含本數)稱幼女,7歲以下稱兒童。《説文》記載“處子曰女,適人曰婦。”女者,指未婚女子。婦者,指已婚女子,故婦女泛指女性。婦女的別稱:巾幗,原是古時的一種配飾,寬大似冠,內襯金屬絲套或用削薄的竹木片紮成各種新穎式樣,外裱黑色繒帛或彩色長巾,使用時直接戴在頭頂,再綰以簪釵。這種頭巾式的頭飾叫巾幗。巾幗後來引申為女子的代稱,如今已是對婦女的一種尊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