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中每次暫停的時間是多少

籃球中每次暫停的時間是多少的答案是: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可以准許請求3次暫停,暫停為1分鐘,所以某一節比賽最多可以暫停的時間為6分鐘

籃球中每次暫停的時間是多少

每隊每半時兩節的比賽時間內可以准許請求3次暫停,暫停為1分鐘,所以某一節比賽最多可以暫停的時間為6分鐘。

第一和第二節、第三和第四節中間的休息時間分別為2分鐘;

1、半場休息時間由當地組織者決定,但該決定最遲必須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一天通知到所有有關人員;

2、如果僅一場比賽,該決定必須在比賽開始前通知。

籃球(basketball),是以手為中心的身體對抗性體育運動,是奧運會核心比賽項目。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人詹姆斯·奈史密斯發明的。當時,他在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基督教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由於當地盛產桃子,這裏的兒童又非常喜歡玩將球投入桃子筐的遊戲。這使他從中得到啟發,並博採足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創編了籃球遊戲。

(1)比賽應由4節組成,每節10min,在第一節和第二節之間、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以及每一決勝期之前應有2min的休息時間。半場時間的休息應為15min。如果在第四節比賽時間終了時比分相等,為打破平局,需要一個5min的決勝期,或多個這樣的5min來繼續比賽。在所有的決勝期中,球隊應朝向第4節中相同的球籃繼續比賽。

(2)交替擁有:交替擁有是以擲球人界而不是以跳球來使球成活球的一種方法。在所有的跳球情況中,雙方球隊將交替擁有在最靠近發生跳球情況的地點擲球入界權。在第1節開始的跳球后未在場上獲得控制球的隊應開始交替擁有。在任一節結束時對下一次交替擁有權的隊應在記錄台對面中線的延長部分以擲球入界開始下一節。

犯規是規則的違犯,含有與對方隊員的身體接觸和違反體育道德的舉止。

(1)侵人犯規:侵人犯規是在球進人比賽狀態、活球或死球時,隊員通過伸展臂肩、髖、膝或過分地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擋、阻撓、推人、撞人、絆人來阻礙對方行進,或使用粗野動作者應判侵人犯規

罰則:在任何情況下,都給犯規隊員記1次犯規。如該隊員犯規已達5次(包括技術犯規)必須自動退出比賽。

①對非投籃隊員侵人犯規時,不罰球,由被侵犯隊的隊員在犯規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若犯規隊該節犯規累計已超過4次,應判給被侵犯的隊員罰球2次。

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得分有效,再判給1次罰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2次或3次罰球。

(2)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根據裁判員的判斷,一名隊員不是在規則的精神和意圖的範圍內合法地試圖去直接搶球,發生的接觸犯規是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當隊員被登記2次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時,他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罰則:登記1次侵人犯規,並判給對方2次罰球和邊線的中點處擲界外球。如對投籃隊員犯規,投中有效,再判給1次罰球和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如未投中,則根據投籃的地點判給2次或3次罰球和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

(3)雙方犯規:是兩名互為對方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接觸犯規的情況

罰則:應給每一犯規隊員登記1次侵人犯規,不判給罰球比賽應按如下所述重新開始:

①如果在大約同時投籃有效或最後1次或僅有1次的罰球得分,應將球判給非得分隊從端線擲球入界。

②如果某隊已控制了球或擁有球權,應將球判給該隊在最靠近違犯的地點擲球入界。

③如果任一隊都沒控制球也沒有發球權,一次跳球的情況發生。

(4)技術犯規:任何故意的或一再的不合作,或不遵守本規則精神,被認為是1次技術犯規。技術犯規包括隊員的技術犯規和教練員的技術犯規。

罰則:隊員技術犯規,登記犯規1次,應判給對方隊2次罰球,以及隨後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賽或在中圈跳球開始第一節。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隨隊人員的技術犯規登記教練員犯規1次,判給對方2次罰球和邊線中點處擲界外球。如犯規性質嚴重,或教練員累計犯規已達3次,則取消教練員指導比賽資格,並令其離開球場附近。

(5)全隊4次犯規:比賽在一節中(在任一決勝期內發生的全隊犯規應被認為是第四節的一部分),一個隊的隊員侵人犯規和技術犯規累計已達4次後,所有隨後發生的對未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的侵人犯規應被判2次罰球,代替擲球入界。控制球隊的隊員犯規時,只登記犯規,不執行罰球,而由對方在最近的邊線外擲界外球。如該隊員是故意犯規或技術犯規,則按相應的罰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