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響應分幾級

應急響應分幾級

按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級別原則上分為Ⅰ、Ⅱ、Ⅲ、Ⅳ級響應。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一級為最高級別。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Ⅰ級響應: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3)超出省(區、市)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4)跨省級行政區、跨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5)國務院領導同志認為需要國務院安委會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Ⅱ級響應: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地、州)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

(3)跨市、地級行政區的安全生產事故。

(4)省(區、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

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啟動Ⅲ級響應: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產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較大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2)超出縣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3)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市(地、州)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4、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