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三季報業績預告規定?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準則》中的11.3.1中的規定,上市公司預計年度經營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會計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進行業績預告,預計中期和第三季度業績將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進行業績預告:

上交所三季報業績預告規定?

(一)淨利潤為負值;

(二)淨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

(三)實現扭虧為盈。

也就意味着無論是不是第三季報,出現以上情形,就應該預報,比如説:二季度為負,三季度達到這些要求就需要業績預告,但如果不在這個範圍內,經交易所豁免後,可以不進行預告。

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有月報、季報、半年報和年報,每一種類型的財務報表公開的時間不一樣,財務報表裏麪包含了主營業務收入、毛利、營業利潤、淨利潤、資產負債情況等,所以公佈數據時對市場的影響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