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歸哪個部門管理

紅綠燈歸哪個部門管理

公路交通信號燈的管理工作應當由哪個部門負責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

有人認為,《公路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公路服務設施”和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公路附屬設施”應當包括公路交通信號燈。

還有人認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既然由公安部門負責,那麼公路交通信號燈則因其屬於交通安全設施而應由公安部門負責安裝、維護和管理。要消除歧義,就得根據交通信號燈的性質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對公路交通信號燈的設置和管理在立法上予以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