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家是家庭內部的事,家庭成員意見一致即可。分户是法律層面的事,需要公安機關審批。如果生活獨立,有居住條件,可以向派出所申請分户,並提交以下材料:(一)分户申請;(二)婚姻關係變更等與分户原因相關證明;(三)人民法院對房屋所有權、使用權分割的判決書或者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頒發的析產後的私房產權證、分割後的公房租賃使用證明;(四)户主及擬分户人員居民身份證、居民户口簿。根據規定,家庭户户主一般由户內常住人口中房屋產權所有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