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普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含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中、在省人社廳註冊的三年制技工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湖北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不同類別的考生還須滿足下列相應條件:

1.我省户籍考生。

具有我省常住户籍的考生可在我省申請報名。其中在高中階段户籍由外省轉入我省集體户籍的考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在我省學籍所在學校連續實際就讀三年方可申請報名。

2.外省户籍進城務工及其他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考生。凡符合下列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我省申請報名。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學籍或中職學籍,並按教學計劃在我省完成三年的學習;

(2)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在我省現居住地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3.港澳台考生。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證且在我省長期居住的香港、澳門和台灣地區居民,可在我省申請報名。

4.外國僑民。持有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在我省定居的外國僑民(以下簡稱“外國僑民”),可在我省申請報名。

5.少年班考生。申請報考經教育部批准具有少年班招生資格的高等學校少年班的考生,必須是智力超常、成績優異且年齡在15週歲以下(中科大創新班年齡適當放寬),具有我省户籍的初、高中在校理科學生(不包括高中應屆畢業生)。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院校進行資格審查及預選,取得報考院校的資格證後方可申請報名。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在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考生;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