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一、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按照《關於2022年繼續做好重點高校招生專項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2〕3號)要求,2022年我校將繼續開展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1、招生對象

高校專項計劃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市、區)確定。報考學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

(1)、符合2022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考生户籍、學籍資格審核由各省(區、市)完成。

2、招生計劃

我校2022年高校專項招生計劃按教育部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數的要求執行。對於有高校專項計劃的非大學聯考改革省份,招生計劃均為理科計劃;對於有高校專項計劃的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省份,我校各招生專業(類)在浙江、山東、海南選考科目要求均為必選物理,在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生源不足時,本計劃不再徵求志願或降分錄取。

3、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4月25日24:00。

(2)、報名程序:申請人請登錄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並按提示信息填寫內容並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①、報名表(報名完成後由系統生成打印,包含中學成績,須加蓋中學公章,中學負責人簽字。考生將填寫完整、本人簽字、中學簽字蓋章、版本號與網上一致的報名申請表上傳至報名系統);

②、個人自述(系統內對話框處填寫,不少於500字);

③、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户口本首頁、户主頁及本人頁(或當地公安部門開具的證明);

④、高中階段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包括記載學生在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突出表現的成長記錄、典型事實材料以及相關證明)及其他反映學生成長與發展情況的寫實性材料等。

上述材料均須掃描或拍照後按系統要求規格上傳,上傳至報名系統的申請材料要求真實、詳盡、準確、清晰,材料複印件須中學蓋章。所有申請材料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紙質報名申請材料。未按要求確認報名、報名申請材料不合要求者,視為報名無效。

4、審核及錄取辦法

(1)、經有關省(市、區)完成户籍、學籍資格審核並進行公示後,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學生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綜合考察考生高中階段學習基礎、綜合素質等,擇優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初審合格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及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進行公示。從2023年大學聯考招生起,往年被專項計劃錄取後放棄入學資格或退學的考生,不再具有專項計劃報考資格。

(2)、我校將參考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人數所佔比例確定高校專項計劃在各省(市、區)的招生專業及計劃。錄取時,我校可根據各省(市、區)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及生源質量,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3)、公示無異議的高校專項計劃入選資格學生按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填報大學聯考志願時,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除內蒙古外的非大學聯考改革省份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須達考生生源地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理科最終模擬投檔線(不含中外合作辦學類專業,下同)下30分(含)之內,且不低於生源地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省份,要求為不低於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內蒙古考生須高於理科本一批次分數線上80分(含)。我校將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

對實行大學聯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要求大學聯考成績達到當地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確定的特殊類型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X分及以上,我校將依據公佈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擇優錄取,同時根據我校招生章程中的規定確定錄取專業。具體X值如下表: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22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簡章 第2張

5、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學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組領導下,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相關招生政策。

(2)、高校專項招生工作中堅持招生信息“十公開”。學校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明確監督舉報渠道,由學校監察處對高校專項計劃招生工作進行監督,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3)、學生及其所在中學應當保證申請材料及相關推薦材料的真實準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學生的高校專項計劃資格並將情況上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及教育部備案。對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考生,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

6、聯繫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區御道街29號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10016

傳真電話:025-52119051

諮詢電話:4001810287

監督電話:025-84891546

電子郵箱:zsb

網址:

7、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準。

8、本簡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學介紹: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Nan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簡稱南航(NUAA),位於江蘇省南京市,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一所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以理工類為主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985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重點建設高校,入選國家“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國家大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基地,中國高校行星科學聯盟、中俄交通大學聯盟成員。

學校前身是1952年10月創建的南京航空工業專科學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創辦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國務院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1年,經國務院批准成為全國首批博士學位授予單位;2012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民用航空局簽署協議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8年12月,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蘇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截至2022年2月,學校有明故宮、將軍路和天目湖三個校區,佔地面積3046畝,建築面積189.3萬平方米,圖書館收藏295萬餘件印刷型文獻、1260萬餘冊各類電子型及數字型文獻信息資源;設有18個學院,本科專業62個;有一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2個,二級學科國家重點學科9個;有教職工3526人,院士及雙聘院士12人;有學生35127人(其中本科生19044人,研究生15262人,學位留學生8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