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命名規則

在寫代碼的時候,經常要使用到變量,對變量的命名,卻有很大的講究。變量名首字母必須為字母(a-z A-Z),下劃線(_),或者美元符號($)開始,並且之間不能包含空格,php編程中所有變量必須以$開始。(有些編譯器已經支持中文變量名了)

變量命名規則

另外,變量名不能使用編程語言的保留字。比如在javascript中不能使用true,false,while,case,break保留字等等。

重要命名規則

在每個代碼範圍內使用足夠短和足夠長的名稱:例如循環計算器用一個字符就可以了,如i;條件和循環變量用一個單詞,方法名1-2個單詞,類名2-3個單詞,全局變量3-4個單詞組成

為變量指定一些專門名稱,不要使用例如 "value", "equals", "data" 這樣的變量名

變量名要使用有意義的名稱,通過變量名能大概反映出其具體的用途

不要在變量名前加前綴,例如 o_, obj_, m_ 之類

服從公司命名規範,在命名時使用一致的做法,例如:txtUserName, lblUserName, cmbSchoolType, ... 除非是大大降低了可讀性

服從編程語言本身的規範,不要使用不連貫的小寫和大寫混合名稱,例如:userName ,UserName ,USER_NAME ,m_userName ,username …

變量的命名規則

變量的命名規則遵循 Camel 命名法,並儘量使用能描述變量作用的英文單詞。例如存放學生姓名的變量可以定義成 name 或者 studentName 等。另外,變量名字也不建議過長, 最好是 1 個單詞,最多不超過 3 個單詞。

標識符的命名規則如下:標識符可由三類字符:字母、下劃線、數字組成;標識符只能由字母或下劃線開頭;標識符不能具有二義性;標識符有長度要求,在起定的名字中!超出長度規定的部分將被截掉。

變量命名的規則如下:

①變量名區分字母的大小寫,因此B與b表示的是不同的變量。

②變量名只能由字母、數字和下劃線組成,且必須以英文字母開頭。例如:b,b1,b1a都是合法的,而1b,b,b.2,{b}都是不合法的。

③變量名長度不得超過最大長度限制,超過的部分將被忽略。不同的MATLAB版本,變量的最大長度限制是不同的,用户可以使用 namelengthmax函數得到該用户使用的 MATLAB版本所規定的變量名長度。

④關鍵字(如for、end和if等)不能作為變量名。常量是指那些在 MATLAB中已預先定義其數值的變量,也稱預定義變量。變量命名時應儘量避開這些預定義變量。

c語言變量名的命名規則是什麼?

c語言變量名規則是:

1、變量名以英文字母開頭。

2、變量名中的字母是區分大小寫的。

3、變量名不能是關鍵字。

4、變量名中不能包含空格、標點符號和類型説明符。

變量是在C語言的基本語法對象。語言本身的變量名,依賴範圍(可變的源代碼文件和函數,狹窄的命名空間)唯一標識一個變量。變量名是一個標識符在C語言中,用來區分不同變量的語義。

定義:

C語音可以明確地解決分配在編譯的語法對象稱為左值。 &運算符的左值的地址。變量在編譯時將被分配到一個IP地址是屬於左值。如定義字符A,INT B,你和一個char型變量,b表示一個int變量b的地址。

大小(字符)==1,char變量佔用一個字節,一個地址變量實際上是一個運行週期所佔用,而內容的存儲單元地址和一個值。是sizeof(int)>1(通常是32位環境中,4)的B&B本身所佔用的地址空間不説,但簡單的1個字節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