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僑子女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含台灣户籍考生)加10分。地方性加分項目:“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即全國性加分項目“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含台灣户籍考生)”以外的“僑眷和港澳同胞及其眷屬”加5分。

歸僑子女大學聯考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加分要具備以下條件:

1、海外華人兒童積分需要具備以下條件:父母(只要一方可以)需要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華僑是指被指定在國外居住的中國公民。“永久居民”是指中國公民取得永久居留的權利在他或她的住所和居住在中國連續兩年,他或她的住所和居住在這個國家他或她的住所在兩年內累計至少18個月。

2、中國公民的權利沒有得到永久居留權或永久居留的權利在他們居住的國家,但已獲得合法居留身份的居住國連續超過5年(包括5年),已經在居住國的累計時間不少於30個月在這五年被視為華僑。

3、符合上述要求之一的,應提供下列材料:

(1)、護照複印件(護照背面出入境印章複印件)、在華居留許可複印件(5年居留許可複印件)。

(2)、經公證的父母一方持有的我國駐中國大使館或大使館簽發的在華居留許可原件。

(3)、親屬關係證明(提供户口簿,註銷賬户或無法顯示的,應提供相關親屬關係證明)。

(4)、考生須出具《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中附加分考生報名表》和學校出具的《三名華僑學生身份驗證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級招委會可根據本地投檔錄取辦法決定,在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一定分數投檔;達到高校投檔條件的,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3)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4)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户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