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試記賬法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複式記賬法是任何一項經濟業務的發生,都會引起資產和負債的至少兩個項目發生增減變動,而且增減的金額相等。因此,在反映每一項經濟業務時,應當以相等的金額,同時在相關的至少兩個賬户中進行登記。這種對發生的每一項經濟業務,都要以相等的金額,在相互聯繫的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户進行登記的方法,叫做複式記賬法。

複試記賬法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複式記賬法比較單式記賬法有兩個明顯的特色: 一是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都要按規定的會計科目,至少在兩個賬户上相互聯繫地進行試算平衡。複式記賬法在會計核算方法體系中佔有重要地位,因為在日常會計核算工作中,從編制會計憑證到登記賬簿,都要運用複式記賬。

複試記賬法的理論依據是什麼 第2張

      複式記賬法的理論依據是“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的會計等式。按照會計等式,任何一項經濟業務都會引起資產與權益之間至少兩個項目發生增減變動,而且增減變動的金額相等。因此對每一筆經濟業務的發生,都可以以相等的金額在兩個或兩個相關賬户中作等額雙重記錄。這種記賬如實反映了經濟事物的客觀聯繫,是一種科學的記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