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房產上加老婆的名字

如果在結婚購買的房屋,那麼在婚姻存續期間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就算是房產證上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也算是兩人的共同財產。因此在婚姻期間,這類情況如需辦理房產證加名手續,只需攜帶結婚證、房屋兩證、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房產交易核心“變更登記”窗口辦理即可。

婚後房產上加老婆的名字

1、買房時必須夫妻雙方到場

買房過程中,會有很多簽約的流程,不管是簽訂買賣合同、銀行貸款合同、房屋過户等手續,都需要夫妻雙方到場。根據規定,夫妻共同購置的房產,到底是共同共有,還是按份共有,需要在買賣合同中體現出來,進而在房產證上載明,因此需要雙方到場簽字確認。但如果無法到場,也必須辦理公證收取委託手續,並將相關事宜交代清楚。

2、如有需要提前約定好佔比

有些夫妻即使婚後也會將財產分清楚,以免日後糾紛,所以這類夫妻在買房前一定要約定好個人佔比,如果按份共有,則需要提前分割,並在房產證上寫清楚,以免日後因為房子分割問題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3、分清主貸人與次貸人

夫妻共同買房在籤銀行貸款合同時也是大有講究,一定要分清主貸人與次貸人。在簽訂合同時,應當選擇夫妻雙方中收入較高穩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同時也要注意年齡的限制,銀行貸款對於貸款人的年齡也有一定要求。

1、在未領取結婚證的前提下共同買房並不算為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共同買房,如果是雙方共同出資,比例各半,只有在領取結婚證後才能算作共同財產。

2、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