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墜毀為什麼找不到人

飛機墜毀為什麼找不到人的答案是:高温爆炸

飛機在高空失事,一般情況下有兩種結果,一種是解體,另一種則是從萬米高空墜地。無論是哪一種,在事故發生時都有極大的可能發生爆炸。例如2019年埃塞俄比亞的3·10空難,在飛機的墜毀中心就形成了一個深達二十米的巨坑,這種規模的爆炸威力已經快接近戰斧巡航導彈了,而且失事機型也是波音737機型。

此外,飛機發生爆炸還會帶來巨大的熱量,例如在2007年的巴西空難中,飛機爆炸時的温度就達到了驚人的1000攝氏度。在威力如此巨大的爆炸和高温之下,人類的肉體又怎能去抵擋。

即便是有人在飛機高空解體時沒有受到爆炸的波及,那也幾乎不可能安全地落地。因為從萬米高空墜落,無論是落向地面還是水裏,人都是必死無疑的,墜落時產生的巨大沖擊力,會讓人面目全非。

所以,飛機一旦在空中失事,就很難平安無事地落地。而面對如此慘烈的空難,我們能做的,也只能是為機組上的乘客祈禱,希望會有奇蹟發生。

飛機墜毀為什麼找不到人

根據《民法典》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在意外事件中,經有關機關證明遇難者不可能有生還可能的,可以直接向法院宣告遇難者死亡,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視為其死亡的日期。

如果説有關機關不出具該證明,則家屬必須要等意外事件發生後滿2年才能向法院申請宣告死亡。

宣告死亡後,遇難者的財產,可以被其近親屬繼承。

也就説,作為空難家屬,應當積極向有關機關要求出具無生還可能性的證明,之後向法院申請宣告遇難者死亡,並開始繼承遇難者的財產。

飛機失事的原因一般有人為的因素、機械故障和氣象、環境等因素。據美國陸軍航空兵1978年至1982年財政年度的飛行事故統計,在這期間,平均每年發生91起重大飛行事故, 其中致命事故(即一等事故)27起,非致命事故(即二、三等事故)64起。在這些事故中,人為的因素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佔總事故的75%;其次是機械故障(包括設備故障),佔29%;其它如氣象、環境等因素,佔5%。飛機失事聽起來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因為不同於一般的交通事故,飛機上的乘客動輒上百人甚至四五百人(如日本航空123號空難為世界上涉及單一飛機的空難中死傷人數最多者,造成這架747SR上的509名乘客及15名機組成員除4名女性外的520人全數罹難,它的原因後面會分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