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建房屬於什麼性質的房

集資建房屬於保障性質的房子,因為集資合用建的房屋是屬於經濟適用住房的組成部分,而且集資房一般只能由單位的職工購買,有剩餘的由政府統一向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如果在滿足本單位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購買後,房源仍有少量剩餘的,再由市、縣人民政府統一組織向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房條件的家庭出售,或由市、縣人民政府以成本價收購後用作廉租住房。

集資建房屬於什麼性質的房

1、土地使用權的區別:

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出讓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集資房,是改變住宅建設由國家和單位包的傳統制度,實行政府、單位、職工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建房成本,通過多方籌集資金進行房屋建設而不通過市場購買而直接分配的一種房屋。

2、買賣是否有限制的區別:

首先,一般商品房是房地產開發商獨立開發的一種產品,再通過市場買賣關係來實現其價值和使用價值,屬完全的市場經營行為。所以,一般商品房的消費羣體廣泛、沒有特別限制。集資房則是通過單位、社會團體組織、住宅合作社來組織建設的,主要是為了解決單位和社會團體組織既定範圍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宅問題,採用的是先集資後建房的形式,是一種非市場行為,不存在買賣與經營關係。

3、在手續申辦上的區別:

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公司,要開發經營一般商品房必須“五證俱全”,即要同時具備《規劃用地許可證》、《建設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土地使用證 》、《房屋銷售許可證》。一般商品房的土地是出讓用地,取得的方式主要是以招投標、拍賣、掛牌以及市場轉讓的方式;

而集資房的土地主要是通過政府劃撥,並減免了相關税費。因此,集資房的建設在申辦手續的過程中,各種手續的辦理不同於一般商品房開發經營的辦理過程。所以,一般商品房和集資房最大的區別是土地使用權的區別。一般商品房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權,而集資房取得的是劃撥土地使用權。因此,集資房上市交易、出租、抵押和繼承時,應該向政府有關部門補交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