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會計分錄

1、企業購入材料作為低值易耗品時:

週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會計分錄

借:週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2、領用材料時進行攤銷:

借:管理費用(根據費用所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週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3、企業出售低值易耗品時:

借:應收賬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結轉材料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週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企業購入、領用及出售週轉材料與低值易耗品,應通過“週轉材料——低值易耗品”科目進行核算,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定限額以下並且使用期限不滿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的勞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