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盈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1、盤盈固定資產時:

盤盈固定資產的會計處理

借:固定資產(按重置成本入賬)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涉及所得税調整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3、結轉為留存收益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企業在財產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應作為前期差錯處理,在按管理權限報經批准處理前,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在結轉為留存收益時,則調整“盈餘公積”、“分配利潤”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