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存貨毀損

存貨毀損指的是由於水災、火災、地震等不可抗力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存貨損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號——存貨》規定,企業發生的存貨毀損,應當將處置收入扣除賬面價值和相關税費後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存貨的賬面價值是存貨成本扣減累計跌價準備後的金額。

什麼是存貨毀損

賬務處理中,存貨毀損應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具體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發現存貨毀損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原材料(或庫存商品等存貨類科目)

管理權限報經批准後處理時:

借:原材料(存在殘料時)

其他應收款(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人賠償)

管理費用(屬於一般經營損失的)

營業外支出(屬於非常損失的)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需注意的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存貨毀損,還應進行對應進項税額的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