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國税時賬務處理為:
1、納税人交國税中的增值税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增值税(已交税費)(繳納當期應繳納的税費)
貸:銀行存款
或
借:應交税費——未交增值税(繳納往期未繳納的税費)
貸:銀行存款
2、納税人交國税中的企業所得税時:
借:應交税費——應交所得税
貸:銀行存款
納税人交國税中的增值税或企業所得税時,可以通過“應交税費”等科目處理。其中“應交税費”科目用於核算企業按照税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税費,包括增值税、消費税、所得税、資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房產税、土地使用税、車船使用税、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