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產後續計量的原則

無形資產後續計量的原則如下:無形資產初始確認和計量後,在其後使用該項無形資產期間內,應以成本減去累計攤銷額和累計減值損失後的餘額計量。

無形資產後續計量的原則

需強調,確定無形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的累計攤銷額,基礎是估計其使用壽命。只有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才需要在估計的使用壽命內採用系統合理的方法進行攤銷,對於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每年進行減值測試,計提減值準備。

企業選擇的無形資產攤銷方法,應根據與無形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消耗方式做出決定,包括直線法、產量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