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改建支出是通過改變房屋或者建築物結構以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年限所發生的支出的總稱。固定資產改建支出的會計處理為:
企業停用並結轉固定資產時:
借:在建工程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企業發生固定資產改建支出時: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時: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累計折舊
企業停用並結轉固定資產然後發生固定資產改建支出時,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以及“固定資產”等科目核算。在建工程指企業資產的新建、改建、擴建,或技術改造、設備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