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的意思是:不看輕世俗的名利就不能明確自己的志向,不寧靜就不能高瞻遠矚。3、是諸葛亮於蜀漢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寫給他兒子垂髫時期的諸葛瞻之書。4、此聯反映的是諸葛亮對人生的哲理思考,認為一個人須恬淡寡欲方可有明確的志向,須寂寞清靜才能達到深遠的境界。5、語淺而意藴深刻,充滿了哲理。6、這既是諸葛亮一生經歷的總結:,更是對他兒子的要求。7、在這裏諸葛亮用的是“雙重否定”的句式,以強烈而委婉的語氣表現了他對兒子的教誨與無限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