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代碼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代碼是14391。學校前身是創建於1954年的河南省鄭州幼兒師範學校,2012年4月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升格為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校有杜嶺、象湖兩個校區,是中國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項目學校、鄭州市學前教育集團和鄭州市學前教育研究院牽頭組建單位,河南省幼兒園園長省級培訓基地。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代碼

據2019年9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學校有教職工538人,教授、副教授89人(其中,二級教授1人,三級教授2人),具有研究生學歷、學位的213人,博士10人;有河南省政府津貼專家1人,河南省優秀教師5人,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1人,河南省文明教師7人,鄭州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4人。

據2019年9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學校與英國貝德福特大學合作舉辦國際合作辦學項目,開設有學前教育專業和英語教育專業,與西班牙科爾多瓦大學、馬拉加大學等院校合作舉辦專升碩項目。此外,與白俄羅斯國立師範大學、愛沙尼亞國家音樂與戲劇學院、韓國瑚山大學等院校先後開展了文化交流與合作。

據2019年9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學校有各類紙質圖書76萬餘冊,電子圖書63萬種,視聽資料5599盤,中文紙質期刊1800多種,有中國知網、萬方等多個電子期刊數據庫。《河南教育(幼教版)》是由河南省教育廳主管,河南教育報刊社主辦、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協辦的學前教育專業學術期刊;主要有幼教基本理論、理論前沿、兒童學習與發展、幼兒園教科研等欄目。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的代碼是多少

院校代碼14391。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是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國家教育部備案的全日制公辦高等院校。學校創建於1954 年,歷經河南省鄭州幼兒師範學校、鄭州幼兒師範學校等階段,2012年3月經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為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據2019年6月學校官網顯示,學校兩個校區佔地面積共380畝,總規劃建築面積24萬餘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3795.5萬元,各類紙質圖書61萬餘冊,電子圖書30萬餘種;設有10個教學機構,13個專業;擁有教職工436人,全日制在校生9000餘人。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業學院專業代碼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代碼6231。

學校現有全日制在校生9000餘人,開設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音樂教育、美術教育、舞蹈教育、語文教育、英語教育、音樂表演,舞蹈表演、旅遊英語、藝術設計,計算機應用技術13個專業。辦學條件優越,基礎設施齊全,每個教室都配備有多媒體教學設備。

現有鋼琴502台,數碼鋼琴731台,手風琴271台。市級重點實驗實訓中心2個,校內實訓室285個,校外實習基地107個,附屬幼兒園1所。

擴展資料

學校總規劃建築面積23萬餘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資產值達到5725萬元,各類紙質圖書76萬餘冊,電子圖書63萬種,視聽資料5599盤,中文紙質期刊1800多種,擁有中國知網、萬方等多箇中外電子期刊數據庫。

據2020年9月學校官網信息顯示,學校與英國貝德福特大學合作舉辦國際合作辦學項目,開設有學前教育專業和英語教育專業,與西班牙科爾多瓦大學、馬拉加大學等院校合作舉辦專升碩項目。此外,與白俄羅斯國立師範大學、丹麥皇家奧胡斯音樂學院、愛沙尼亞國家音樂與戲劇學院、韓國瑚山大學、新加坡智源教育學院等院校先後開展了文化交流與合作。

參考資料來源:鄭州高等專業學院-2019年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簡章

參考資料來源:鄭州大學-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三年制大專招生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各專業的專業代碼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專業代碼:14391。

辦學性質:以師範教育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範專科學校。

辦學地點:象湖校區(鄭東新區鄭開大道66號)、杜嶺校區(鄭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號)。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學校實行“專業清”的錄取原則,考生志願優先,根據專業計劃數,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錄取後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

對於所報專業志願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按照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於所報專業志願未被錄取,同時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同分數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河南省為外語聽力)成績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專業老師在線權威答疑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19年招生簡章,招生專業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要求,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學校全稱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

第二章 學校國標代碼14391

第三章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鄭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號、鄭東新區鄭開大道與康莊路交叉口)

第四章 辦學性質 以師範教育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範專科學校

第五章 辦學條件

學校創建於1954年,是新中國成立後全國第一批、河南省第一所幼兒師範學校,是河南省幼兒教師培養、培訓中心,河南省學前融合教育發展中心,河南省學前教育研究會設在我校。學校現有專任教師246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74人,研究生學位79人。河南省特級教師3人,省級骨幹教師2人,省級學術技術帶頭人8人。學校長期聘請 北京師範大學 、華東師範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的學前教育知名專家為客座教授。教學全部實行現代化教學手段,現有鋼琴271台,數碼鋼琴441台,手風琴341部,紙質圖書28萬冊,校內實訓室213個,校外實踐基地53個,附屬幼兒園3個。

第六章 招生計劃

我校招生計劃1550名。生源以河南省為主,同時也面向山東、山西、寧夏、河北等省招生。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部門公佈的為準。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一條 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堅持“公正、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

第二條 採用“志願優先,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大學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願的考生,若第一志願錄取後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願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對於所報專業志願未被錄取,又同意專業調劑的考生,參照考生所填報的相應專業志願,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調劑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三條 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四條 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五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復查,複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 學費和住宿費

根據物價部門批件,學費標準文史類專業為33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600元/生/年。

第九章 獎、助學金

學校已建立起助學金、獎學金、勤工助學、扶貧濟困等多種形式相結合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主要資助方式:對符合條件的貧困學生髮放助學金;設立獎學金;對特別困難學生實施分期緩交學費計劃;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設立貧困生專項基金。

第十章 畢業生就業

建校以來學校以優質的教育質量贏得了社會和用人單位極高的評價。畢業生除少部分對口升入高校學習外,主要從事幼教和國小教育工作。畢業生就業率一直穩居省內外學前教育專業前列,多次被河南省教育廳評為大中專就業先進單位。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七條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沒有委託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八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衝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九條 學校招生章程以教育部“陽光信息平台”發佈的為準。

第十條 招生諮詢電話:0371—662153180371—66216002

招生網址:

相關鏈接:

2015大學聯考實用信息 | 2015大學聯考試題及答案 | 2015大學聯考作文題目 | 2015大學聯考作文點評 | 2015大學聯考 分數線預測| 2015大學聯考成績查詢 | 2015大學聯考志願填報 | 2015大學聯考分數線 | 2015大學聯考錄取查詢

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原則,規範學校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於學校2020年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工作。

第二章學校概況

第三條學校全稱: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國標代碼:14391。

第四條辦學性質:以師範教育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師範專科學校。

第五條辦學地點:杜嶺校區(鄭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號)、象湖校區(鄭東新區鄭開大道66號)。

第六條辦學條件: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創建於1954年,是新中國成立後河南省第一所、全國第一批獨立設置的七所幼兒師範學校之一,是第一批通過河南省教育廳辦學水平綜合評估且達到優秀等級的師範學校,是中國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項目學校,是河南省幼兒教師培養、培訓中心,河南省學前融合教育發展支持中心,是河南省學前教育集團、鄭州市學前教育集團和鄭州市學前教育研究院牽頭組建單位,河南省幼兒園園長省級培訓基地,是河南省教育學會幼兒教育專業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學會舞蹈教育專業委員會祕書處所在單位。

第七條師資力量: 學校擁有一支師德高尚、責任擔當、團結協作、素質優良的教師隊伍。現有教職工538人,教授、副教授89人(其中,二級教授1人、三級教授2人),研究生學歷、學位教師213人(其中,博士10人)。學校現有河南省政府津貼專家1人,河南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6人,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15人,河南省優秀教師5人,河南省高等學校教學名師1人,河南省文明教師7人,鄭州市職業教育教學專家4人。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和校內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監督檢查錄取過程等事宜。招生就業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從不委託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者個人從事招生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招生計劃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公佈的為準。

第十一條收費標準

文史類:3700元/生/學年

理工類:4200元/生/學年

藝術類:6000元/生/學年

學前教育:4000元/生/學年(省級高職優質校上浮10%)

學前教育(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生/學年

英語教育(中外合作辦學):11000元/生/學年

音樂教育(中外合作辦學):12000元/生/學年

住宿費:600元/生/學年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有關部門批覆為準。

第五章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規定,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第十三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按照“志願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的專業志願,對進檔考生分配錄取專業。考生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同分數的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各專業錄取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條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考生文化分、專業分須達到河南省專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藝術設計專業按文化分50%與專業分50%之和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分數相等時,按專業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分如仍相同,則按考生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由高到低錄取。

音樂表演專業、舞蹈表演專業按專業主科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分數相等時,按專業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分如仍相同,則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依次由高到低錄取。

體育教育專業按文化分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分數相等時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五條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我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七條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衞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八條新生入校後,學校將進行入學資格審查。經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具有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學籍的專科學生,學習期滿符合學校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發鄭州幼兒師範高等專科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六章畢業生就業

第二十條學校以良好的辦學質量和社會聲譽贏得了社會和用人單位極高的評價,畢業生就業率一直位居河南省高職高專院校之首。畢業生主要從事幼兒教育、國小教育,還有部分對口升入高校深造。學校先後四次獲得河南省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先進單位。

第七章助學政策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級獎學金,對於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校採取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幫扶措施。

招生諮詢電話:0371—66215318 0371—56253610

0371—66216002

通訊地址:鄭州市市民新村北街9號

學校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