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租户可以進小區嗎

疫情期間,只要租户身體健康無異樣是可以進入小區的。

疫情期間租户可以進小區嗎

對於小區內的租户,如租户測温正常,物業沒有權利拒絕該人員進入小區。如相關人員體温超過規定温度,則物業須勸導該人員就近就醫,暫時不讓其進入小區,並及時向衞生部門或疾控中心報告。如該人員不予配合,物業可以報警並向疾控中心報告處理。

針對有些小區阻止從湖北籍回來的業主或租房居住的租户進入的現象,通州法院民三庭法官王楠表示,針對從湖北返京人員或者租户可以區分管理,如業主或租户體温正常,則物業公司沒有權力拒絕該業主或租户進入小區,但物業公司需要提醒該業主或業主做好自我隔離,並及時向衞生健康部門報告及跟進該業主或租户的身體狀況。

如上述業主或租户體温超37.3攝氏度的,則物業服務公司須勸導該業主或租户到醫療機構就醫,可以暫時不讓其進入小區,並及時向衞生部門或疾控中心報告,如業主或租户不予配合,則物業公司應及時報警並向疾控中心報告處理。

疫情期間不讓租户進小區合法嗎:

阻止所有外地租户進小區無法律依據,所以不讓租户進小區是不合法的。

首先讓我們來看看承租人享有哪些權利。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具體到房屋租賃合同中,即出租人把房屋交付給承租人佔有、使用、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相應租金後,對所承租的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收益等權利。在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合法有效的情況下,其他任何人無合法事由不得妨礙承租人行使其對房屋的合法權利。

在疫情防控期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有協助落實職責,但無權擅自升級防控措施。外地正常返程復工的房主、承租人享有對自己所購買、租賃房屋的居住使用權,社區居委會、村委會的決定不應剝奪其合法權利,也無權阻止返程人員進入所居住的小區。

疫情期間租户不讓進小區怎麼辦:

1、先跟小區物業或房東協商,並且主動報告健康狀況,配合相關管理服務。

2、若是協商不成,可以求助於居委會或者街道或者撥打12345熱線。若是遇到不讓進,然而遭到了大打出手的行為,也可以選擇報警。

3、在維權過程中,需要保存好相關的證據。

疫情小區出入證明怎麼寫:

出入居民小區(村居)證明:

姓名:xx,性別:男,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單位電話:*********,家庭詳細地址:*************。出入原因:*************。

特此證明,請准予出入。

單位工作證明:

茲證明 楊xx,身份證號碼:430*************。居住地址*************,現為我單位員工。由於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該人需要外出正常上班,在此期間該人若有發燒、咳嗽等嚴重身體情況,由本單位負責落實主體責任。

特此證明。

單位聯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