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房產證拿到怎麼退税

取得房產證後需要退税的,在當購買商品房時,應將可退税的家庭成員全部作為房地產權利人寫入買房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支付房款後即辦理“購房者已繳個人所得税税基抵扣”申請,取得本人的“税收通用繳款書”。等所購住房成為現房,並辦妥房地產權利證明後的6個月內,應前往税務部門辦理退税手續。

新房房產證拿到怎麼退税

1、能夠符合這條規定的客户必須已擁有1套“售後公房/房改售房/動遷安置房”,而且在1年內那套房子已經出售了;

2、必須提供那套售後公房買進的白皮《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專用票據、契税完税單等及出售那套房子時所簽訂的《買賣合同》、出售發票、完税證明等,反正關於這套房子買進和賣出的全部資料都要,缺一不可,否則就不能退了;動遷安置房的話要把動遷協議等一整套動遷的材料帶過來。

3、這次購買的房屋過户時,契税應怎麼交,就怎麼交,等本次交易結束後(產證出來後),帶上這次買進的《買賣合同》、購房發票、契税完税單,還有上面第2條提到的全部材料,到這套房屋繳納契税的窗口申請辦理退税,週期大概是2周左右,相關税務部門就會把契税退還到客户提供的卡上了。如果繳契税時的所有材料到場,不缺任何資料的話,當天就可以抵扣契税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及其細則規定,對已繳納契税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納契税。

1、申請。納税人向其主管徵收機關提出申請,領取並填寫《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同時按照徵收機關的要求報送有關資料。

2、受理、審核。徵收機關確認報送資料齊全後,應當場受理退税申請,並審核納税人填寫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

3、批准。經查實,對情況屬實的,經辦人形成退税意見,報分管處長、處長及分管局長審批後開具退税憑證。同時,轉國庫處後在1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結退税手續。

不符合退税條件的,徵收機關應及時做出明確答覆和解釋。

4、對退還部分税款的,納税人持已批准的《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契税待解户)暫存款通知單》及納税申報資料等到契税直徵窗口,由窗口徵收人員重新核定應納税款並開具完税證後,經辦人再開具退税憑證,辦理退税手續。

5、歸檔。經辦人將退税憑證(第五聯)、《契税退税(款)申請審核表》(第一聯)等退税資料裝訂好,每半年交檔案管理人員歸檔。

6、個人在以下銀行開户的活期存摺賬號頁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