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交接是交給業主委員會,物業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是原物業管理機構將物業管理工作移交給該物業的業主大會或物業產權單位之後,再由業主大會或物業產權單位將物業管理工作移交給準備接管的物業服務企業,而不是原物業管理機構向準備接管的物業服務企業直接移交。
一、物業費、停車費等費用
物業向業主所收取的物業費、供暖費、停車費及水、電費等其他費用,前任物業公司有無已經多收取的費用,如有,在進駐前需跟業委會或開發商進行溝通,索要回逾收的各項費用,或者對此解決方案有三方簽字認可的書面約定。
二、各類能源費
前任物業有無拖欠自來水公司、供電局及燃氣公司等各項費用,如有,敦促其交接前繳清。
三、各類遺留問題
1、車輛刮蹭事件,前任物業有無承諾給業主在物業費、停車費或者其他形式的解決承諾,進行摸底調查,避免接手之後造成業主費用已交,但承諾的問題還未解決。
2、業主家中有個別特殊問題的,前任物業給業主承諾並未兑現的,摸清情況,由前任物業進行解決,避免業主日後將其承諾轉嫁到新任物業。例如:個別業主減免物業費等情況。
3、工程遺留問題,要進行摸底調查,掌握小區或業主家中的工程遺留問題的類別、開發及施工方的維修情況、目前遺留問題的處理情況等。
四、其他準備工作
1、物業用房的確定
2、各工作崗位人員的準備是否到位的情況
3、辦公用品、員工工服等各類物資準備情況
4、工程、保潔的工具到位情況
5、正常辦公所需的各類表格等文件
6、垃圾清運、電梯維保等外包服務的考慮,保障交接當日的物業服務正常的開展
7、其他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