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個月執行

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個月執行的答案是:一般六個月後執行,需要延長的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申請強制執行後多少個月執行

民事執行,又稱為民事強制執行,是指人民法院的執行組織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方式,運用國家的強制力量,在負有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時,強制其履行義務,從而實現生效法律文書內容的一種訴訟活動。

第一、執行只是國家機關實施的行為。執行權是國家的一項公權力,只能由國家機關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單位或者公民個人行使。在我國,行使執行權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法院。

第二、人民法院進行執行活動必須以生效的法律文書為根據。這實際上是由民事執行程序的目的決定的。

第三、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具有強制性。

第四、人民法院的執行活動必須依照法定程序進行。

(一)法院搜查

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採取搜查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搜查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並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證件。人民法院搜查時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搜查現場;搜查對象是公民的,應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以及基層組織派員到場;搜查對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有上級主管部門的,也應通知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搜查。搜查婦女身體,應由女執行人員進行。

採取搜查措施,由院長簽發搜查令。搜查人員必須按規定着裝並出示搜查令和身份證件。人民法院搜查時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搜查現場;搜查對象是公民的,應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以及基層組織派員到場;搜查對象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通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有上級主管部門的,也應通知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搜查。搜查婦女身體,應由女執行人員進行。

(三)強制交付遲延利息或遲延履行金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四)繼續履行

人民法院採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