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北京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北京經濟適用房需要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具有北京市城鎮户籍時間滿3年,年滿18週歲(單身家庭申請人需年滿30週歲);

2、申請家庭人均住房面積、家庭收入及資產符合政府規定標準。

申請北京經濟適用房需要什麼條件

1、一類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

一類經濟適用房的房本是兩限房房本。滿5年後才可以上市出售,且上市前,先由政府決定是否優先回購,政府決定不回購方可出售,經濟適用房在出售過户時除了需繳納契税、個税和增值税之外,更需要繳納綜合地價款。交易需補交10%的綜合地下款;

交付使用不足5年的,該房產只能按照原購買價格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的家庭,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注:綜合地價款的收取標準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實際購房價款-該家庭最高購房總價標準)×10%)

買這類房是要有指標的本地户口,家庭年收入不高於8萬,然後還要進行公示一星期,取得經濟房住房標準才可以。房本上也寫着以經濟價購買或經濟適用房。

2、二類經濟適用房,一般是指回遷性質或康居安居性質的房屋,在房產證上房屋性質處會標示“按照經濟適用住房管理”。

這類房屋上市交易不受是否滿五年限制,契税、個税、增值税與商品房一致,但交易時需按照房屋成交價格的3%(以網籤價格為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這類房產大多數是“拆遷安置”類房產或者“回遷房”,他們只是產權證上標註為經濟適用房,但是不受經濟適用房5年的限制,只要取得產權證就可以上市交易,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費標準以外,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3%的土地出讓金,交納該土地出讓金後,其產權性質變為商品房。

簡單一些説:一類五年才能上市,二類直接可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