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利性質劃撥動遷房是什麼意思

劃撥是指該動遷房所佔用的土地是由國家劃撥而來的;而動遷房就是指用來安頓那些因為拆遷而導致沒有房子居住的被拆遷人的房屋。也就是説,如果要進行二次交易的話,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土地出售金後,再辦理相關證件才能進行。

權利性質劃撥動遷房是什麼意思

一、產權不同。商品房被稱為“大產權房”, 是有備案的可以自由買賣的房屋。這種房子都是在之前有預售許可證的,也就是被法律認同,允許自由買賣。而安置房,主要是為了能夠給拆遷户提供住所,政府自籌自建的房屋。這類房子都是經濟適用房,一般前五年都屬於不完全產權,或者永久小產權。要想徹底轉換成大產權房也就是自己的房屋,必須在五年之後繳納土地税。

也就是説房子在五年之內是不能夠上市交易的,超過五年之後還需要繳納各種税金,得到許可之後才可以進入交易市場買賣。

二,環境有別。商品房作為銷售物品,要想賣得好,就要在環境上有吸引力,在配套條件上就必須有優勢。這些可以根據不同的需求分成好幾個等級。等級越高,住的就越舒適。但是安置房不一樣,安置房其實就和“廉租房”是一樣的,都是一種國家福利性的保障住房,主要是起到居住的作用,一般由政府建造會有統一的標準,設施和周圍的環境不會有什麼特別的新意,,那麼住起來的舒適度肯定是沒有商品房要好。不僅如此,若是要住安置房,還必須是有被拆遷房屋的產權才可以購買,其土地性質也是“劃撥土地”,所以相當於是暫時使用的。

三、價格不同。商品房的税收等等費用是在事前繳納完畢的,住的舒適度比較高,而安置房在五年內是不允許轉手流通的,就算要賣,也要再繳納土地税收等其他税收之後再買賣,住宿環境也沒商品房優美,所以,在市場流通性上,商品房是比安置房更加自由的,因此,商品房的價格也比安置房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