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地延期交房退房好退麼

綠地延期交房退房好退。根據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3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義務的,當事人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如果另有約定除外。延遲交房是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入住通知。不過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綠地延期交房退房好退麼

1、開發商證件不全

開發商的證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它就像我們的合法身份證明一樣,五證不全,那開發商賣房是不合法的,屬於違規操作。如果你在不知道這種情況的前提下籤訂了購房合同,合同是無效的。這種情況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商應該返還購房者交的房款,以及這段時間內房款產生的利息。

2、房子有重大質量問題的

假如購房者所購買的房屋雖存在質量問題,但尚未達到“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這一嚴重程度、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輕微違約,沒有達到根本違約的程度,所以業主不能要求解除合同進行退房、只能要求開發商在保修期內承擔修復責任。

3、房屋面積與合同中的誤差超過3%

購房者在驗收房屋時,還應該對房屋的面積進行仔細的測量,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4、開發商擅自更改設計

如果開發商更改房屋的設計沒有與購房者進行商量,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5、無法辦理產權證書

只有取得的房子的產權證書才能説明房子屬於自己的,如果無法辦理產權證書大家也可以申請退房。新房辦理房產證通常都是開發商一手操辦,如果開發商由於某種原因無法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辦出來產權證,購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只要賣方交付的房屋符合雙方《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一般為規劃驗收和消防驗收),業主不應拒絕收房。業主也不能簡單的以質量瑕疵為由,拒絕收房,否則視為賣方已經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