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困村退出的標準是什麼

貧困村退出的標準是什麼

退出標準:“兩個確保、兩個完善”。其中,“兩個確保”指確保貧困發生率降至2%以下,當年村集體經濟收入達到4萬元以上(不包括轉移支付收入),有一項不達標不能通過驗收;“兩個完善”指基礎設施基本完善和公共服務基本完善。包括通村道路暢通,人畜飲水安全,生產生活用電有保障,住房安全,就學就醫方便,新農合及養老、低保、五保等政策落實到位,基層組織建設運轉達標。

貧困村退出的標準是什麼

退出程序:按照村自主申請、鄉鎮監測上報、縣審核審批、備案管理、省市核查、退出銷號的流程進行。

貧困村退出的標準是什麼 第2張